香港交易所《企業管治守則》最新修訂:香港上市公司須知

2024年12月19日,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香港交易所)發表諮詢總結,確認對《企業管治守則》(《守則》)及相關《上市規則》作出廣泛修訂。有關修訂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,旨在進一步提升所有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效、獨立性、多元化、風險管理及透明度。
作為香港的專業會計師事務所,我們深明緊貼監管發展的重要性。以下為主要修訂及其對貴公司影響的簡要概述。
香港交易所企業管治改革重點
董事會成效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要求
如董事會主席並非獨立人士,所有上市公司均須委任一名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,並須遵守明確的披露責任。
加強有關董事培訓、董事會表現評估及披露董事會技能表的要求。
新設上限規定獨立非執行董事最多只可擔任六家上市公司的董事,現有發行人可享過渡期。
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上限
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設九年硬性上限,其後須經三年冷靜期方可再獲委任加入同一董事會。
分階段實施,須於2031年7月1日或之後舉行的首屆股東周年大會前全面遵守。
董事會及員工多元化
提名委員會須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。
每年檢討及披露董事會及員工多元化情況,包括高級管理層的性別比例。
須採納及披露員工多元化政策。
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
董事會須每年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,並在《企業管治報告》中作出更詳盡披露。
股息政策及其他《上市規則》修訂
發行人須披露其股息政策及董事會有關股息的決定。
有關記錄日期、披露經修訂核數師意見,以及向董事提供每月財務更新的新規定。
我們如何協助您
應對這些重大監管變化可能既複雜又費時。我們由資深會計師及企業融資專業人士組成的團隊,可在以下範疇為您提供支援:
檢討董事會組成及管治常規
就遵守新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多元化要求提供意見
協助更新政策、履行披露責任及安排培訓
就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提供指引
與我們聯絡
我們提供度身訂造的企業融資及合規服務,確保貴公司高效、有效地符合香港交易所的最新標準。
如您對香港交易所《企業管治守則》的新修訂有任何疑問,或需要企業融資及合規事宜方面的協助,請即與我們聯絡。我們的團隊隨時準備協助您應對這些變化,並強化貴公司的管治架構。
保持合規,為未來做好準備——讓我們成為您企業融資及管治事務的合作夥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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